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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23年度绩效考核,法院绩效考评工作报告插图

2023年,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支持下,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1.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纲要和概论的学习作为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相关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规划行动指南、作为普法与依法治理要点的重要内容,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重点宣传任务、作为法治阵地的重点宣传内容。在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大力开展相关宣传。

2.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一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与如法学习考试和人社大讲堂活动,如法学习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在学习中将普法宣传融入社保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依托县普法办开展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学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竞赛活动及市局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知识培训,2023年我局持证执法率为1%;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就业培训)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制度建设。一是规范人社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县委依法治县等法规政策文件,对拟出台的县人社政策措施,在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评估论证;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上,能够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在网上公布,既方便了群众,又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透明、公正。

4.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创业就业宣传活动,通过“乐业莲乡”公众号、就业招聘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就业创业信息,宣传法规知识;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作为依托,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律知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抓住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如“4.15”“6.26”、“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人社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共现场解答疑问12余人次,发放资料12余册。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送法服务上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局法规股等局属相关单位联合县司法局在易俗河镇湘江壹号项目部等工地组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日活动,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报、现场宣讲政策及释疑。深入企业、社区和园区,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上门,现场解答,并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余份。将“智慧人社”欠薪投诉举报二维码部署张贴至所有在建项目的维权公示牌,现场告知农民工如何扫码维权。进一步结合媒体、政府官网等宣传方法,运用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建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铁军、副组长赵庆武、张昶、杨志强、周国丰,成员为各中心、股(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规股股长担任,负责具体工作事务。由局法规股与县委依法治县办进行工作对接,切实落实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局党组积极履行法治人社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局党组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报告,研究法治人社建设重大问题;二是加强组织实施,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各个职能股室中心,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各股室中心年度考核及述职主要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因业务工作的繁杂,没有做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只满足于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部分同志缺少主动研究学习理论,把理论有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的水平不够完善,缺乏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要求,注重理论学习,不断丰富执法人员理论知识,提高执法水平;二是随着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发展,部分违法违规的方法不断变化,而执法思维和制度存在一定的滞后,在今后我局将按照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要求,科学行政执法,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2.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上级人社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人社系统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和权力下放有效承接机制。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注重上下联动、注重突出重点、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媒体机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政策解读、送法上门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进一步主导普法宣传的主动权,让人社政策深入人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湘易办”、“放管服”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湘易办”、“放管服”等有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参加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

5.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或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岗位变动、新进、辞职辞退或者执法证件有效期满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动态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变更、注销等手续。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规范争议案件处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案质量。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统计分析制度,对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复议及诉讼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全面掌握人社争议情况,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通过行政案例评析会、工作交流、座谈会等方式,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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