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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投资项目评估系统,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插图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1

关键词: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研究对策;煤炭企业

目前,煤炭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存在盲目性,决策缺乏科学性,项目投资摊子过大,涉及范围广,以致于弱化了主业投资,造成主业与非主业比例失衡,增加了投资风险。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现企业目标,必须全面利用各种管理方法、技术和知识,对项目各项活动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1]。然而,在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致使有些风险不可避免。而有些风险完全可以避免,有些则通过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使风险降到最低、损失最小。可以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并非不可控制。通过运用科学的投资决策方法,对企业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价,选择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以减少损失。

1煤炭企业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投资项目盲目,决策不慎重

有些企业在投资项目时,投资管理机构或部门缺乏科学的调研论证和设计,即使有论证也是走过场,未能全面地进行分析和探讨。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够全面,没有将所有的风险考虑进去,只是一味听从基层单位的建议,往往盲目跟进。另外,企业董事会的董事在现场决议时由于时间紧,未能提前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往往按照投资管理机构或部门的意见进行表决通过,造成盲目扩张。

1.2项目资金紧缺,融资渠道狭窄

在煤炭企业建设项目各主要风险因素中,项目投资额、企业规模、贷款利率等资金风险占较高比重[2]。煤炭企业大部分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现金流不充足、贷款利息沉重,尤其是近年来煤炭行业形势低迷,企业自有资金十分紧缺,融资渠道单一,加之银行贷款难度增加,煤炭企业逐渐陷入愈加困难的局面。由于资金压力大,很多企业陷入财务危机,项目因缺钱而处于停工或缓建状态,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1.3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合同签订时间过长

部分煤炭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规避招标、应招未招、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情形,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甚至招标文件就是为某一投标单位“量身定做”。评委长期固定,评标标准和细则不够完善,没有统一公正合理、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甚至没有评标办法,采用简单的投票方法,评委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评标较为主观性,缺乏规范性及客观公正性。监督人员专业水平有限,无法起到严格意义上的监督作用。中标后,招标人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进行二次压价,严重违反了国家招标投标法律规定。

1.4项目超概算现象严重

部分项目在投资决策立项时,为了让领导满意或者是在董事会上易通过,没有科学地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而是将项目估算或概算设计的很少,把投资效益夸大,误导领导决策,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超概算现象,甚至部分项目超概算几倍。由于部分企业设计与经济效益未能很好地结合,设计和概算上出现漏项。在设计的同时未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施工时未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导致投资增加,致使项目处于被动局面[3]。

1.5项目施工管理跟不上,延误工期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建设单位专业力量不足,未能发现施工单位的问题所在,现场监督不到位,督察不力,造成建设单位无法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对现场签证把关不严,重大设计变更未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等,致使项目不能按时投产,延误工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3]。

1.6未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

大部分企业项目投资未建立项目后评价机制,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后没有对项目决策及实施的合规性、目标实现程度等进行分析评价,未分析投资收益与预期偏差的原因,总结投资项目经验教训,没有形成完整的项目投资审计和后评价制度。同时,也未建立项目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项目投产运行后直接转为生产单位进行管理,有些项目由于多年处于停建状态,成为“僵尸项目”,也无人过问,更未进行追责,造成资源浪费和财产损失。

2煤炭企业控制投资风险的对策

2.1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煤炭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产(股)权投资、境外投资管理等基本制度;投资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可行性研究论证、尽职调查、项目管理、风险管控、投资后评价、内部审计监督、投资责任追究等专项制度;以及实施细则和基本流程,形成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专项制度、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等分层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

2.2严格投资管理决策程序

国有企业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制定和规范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项目立项、考察及初审、可行性研究或投资分析、审计评估、专家论证、董事会决定等重点环节。项目前期阶段应组织技术、财务、法务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对投资项目开展风险调查、技术论证及经济评价,做好市场调研考察,分别从资源状况、投资方向、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认真分析目标市场的需求状况、环保容量、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等,把风险分析贯穿于可行性研究的全过程,以便更好地回避风险和控制风险。

2.3适时调整项目建设思路

煤炭企业要充分掌握和利用国家的行业、产业动向和政策,运用比较优势理论,积极寻找与煤炭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如煤炭深加工、清洁生产、煤泥发电、制浆、煤矸石制砖、煤层气化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3]。近几年国家对环保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企业要提高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环境污染,控制粉尘和噪音。在煤炭生产中采用先进工艺、减少地面塌陷,洗煤作业中加强回水利用、洗煤用水实行闭路循环,同时将矿井水沉淀、净化及消毒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使企业真正走上绿色发展之路[4]。

2.4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风险管控

煤炭企业要保证充足的资金来源,就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资金筹集的风险管控。企业要加强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划、管理,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广泛募集资金,保证企业发展资金充足,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以项目优势、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本带动功能,提高国有资本贡献率。同时,还要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筹资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效益。

2.5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投资管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试行投资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定期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投资的领域及事项,引导国有资本投向,促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建立投资事项报告制度,对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重大投资损失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信息要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对超概算项目要加强事中控制,一旦发现出现超概算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严控中间结算、设计变更和签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后期严重超概算情况发生。

2.6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国有企业应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流程以及后评价人员组成、后评价结果的运用等。后评价意见应客观真实反映投资项目选择的方向是否正确,投资规模、效益与可研或投资分析报告的对比,揭示出市场、法律、政策、财务、技术等问题和风险,判断项目与预期的实现程度,分析投资收益与预期偏差的原因,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教训,提出提高企业决策和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其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投资决策和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2.7建立投资损失问责机制

国有企业在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过程中,应建立投资管理责任链,层层落实,尤其要明确关键环节责任主体、质量标准,实行管理责任制。若有关人员违反国家、省以及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履行程序或未正确履行相关程序等,导致投资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企业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实施成效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是一家集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物流贸易、建筑矿建、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特大型工业企业集团,是河南省最大的工业企业集团[5]。项目投资范围广、投资巨大,为保证投资效益,河南能源集团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1)集团公司多次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项目后评价等制度文件,确保了项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和制度保障。同时,加强项目考核力度,建立建设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月度总结并召开建设项目协调推进会、季度巡查、半年全面检查,年底按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2)与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二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副总对所属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解落实建设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军令状”完成目标任务。3)为激发各二级公司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拓宽思路,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团公司实行融资绩效考核管理,鼓励基层单位多渠道、多方式融资,资金管理情况与各单位的领导薪酬挂钩。对在融资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予以优先提拔重用,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确保了项目资金,使项目“快、好、省”推进。

参考文献:

[1]王光宇,车中山.项目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应用探析[J].商,2013(14):64-65.

[2]张润海,崔振文.煤炭企业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初探[J].煤炭经济研究,29(12):56-57.

[3]张毅.煤炭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研究及对策[J].中国煤炭工业,29(11):59-60.

[4]黄先芳,娄纯联.矿业投资项目风险控制对策[J].新远见,29(2):110-116.

[5]苑茹.煤炭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J].煤炭工程,2017,49(1):145-147.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2

突出抓好以下5个审计重点:

一是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重点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国库和部分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二级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延伸审计。在工作安排上,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注重审计成果共享。

二是政府投资审计。围绕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控制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一是坚持结算必审制,将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定出台《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和《区审计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项目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领导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审计独有的手段和条件,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一是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作用,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二是坚持逢离必审,加强任中审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提高审计透明度,推行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四是坚持和发展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模式,探讨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

四是资产运营审计。围绕确保国有资产运营安全,提高资产运营效益,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单位的审计监督。一是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城市开发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进行审计。二是以摸清国有企业运营状况,总结探索适合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模式,防范国有资产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对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市政总公司、绿化总公司、环卫总公司进行审计。三是以摸清家底,防范企业改制风险为目标,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审计工作。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3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总的原则是:坚持改革,适当集中,强化职能,规划导向。

(一)坚持改革。《决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改革是一项根本性的改革,核心内容是把项目的决策权从政府部门还给企业。彻底改革现行的无论谁投资都要审批的制度。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影响进行审核,不再代替企业决策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的技术方案等内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政府只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于合规项目必须予以备案。区属各有关部门务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决定》关于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精神实质,通过改革,真正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还权于企业,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适当集中。要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通知》和认真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党〔**〕31号)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即:区计委的职能部门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立受理窗口,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权限受理范围内的核准、备案项目统一受理,并同时抄告相关部门,以并联方式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项目审核,实行东门受理、告知相关、按时审核、一门办结”的管理模式。

(三)强化职能。区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工作,处理好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和全过程投资管理的关系,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运转、依法监督,调控和管理好全社会的投资活动,防止出现管理失控和缺位、不到位的问题。

(四)规划导向。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在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中发挥好规划的导向作用,注重引导全社会投资,强化市、区整体发展规划、经济布局、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加强投资信息的,建立行业准入制度。核准项目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对核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争议较大的项目,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确保新上项目的水平。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坚决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要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它项目实行备案制。实行核准和备案后,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开工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等审批环节。区计委等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好准备并做好与前期审批项目管理的衔接。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凡政府资金(即: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及附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借贷款、赠款;政府融资以及国债建设资金;政府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经营权所得资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政府管理的其他建设资金。)及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项目在国家和**市对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办法)颁布实施前仍由区计委统一受理,实行审批制并进行全过程监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投资主体招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

(三)确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

根据《决定》中“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和《**市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中“分别由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计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定,我区在办理核准、备案程序上,采取东门受理、并联审核、一道手续、方便企业”的办法。即:首先,由区计委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企业申请;然后,按照现行审批部门分工,以并联方式由有关部门对项目审核;其中,区经贸委、区建委、区招商办等部门对工业项目、城建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增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区计委归纳各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在许可中心以一道手续完成对项目的核准、备案。

(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继续综合运用土地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促进全社会投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区计委要认真履行对全区投资工作的管理和组织职能,负责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目标管理并定期完成由市级审批、核准、备案坐落在区域内的各类投资项目情况的反馈、收集工作,确保实现市、区确定的投资总量目标。

建立区计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制度,对区域内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有效的项目调控和监管体系。

区经贸委、区建委、区招商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准入制度,做好项目审核、协调、服务等工作。要搞好项目服务、加强项目监管、筹划、协调和推动行业内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各行业投资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要综合运用规划导向、市场准入、资质管理、信息、项目监管和资金引导等手段,规范和引导各行业的投资活动。

区规划处、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处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区审计局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五)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

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是我市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优化我区服务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必然。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壮大我区的中介服务市场,对咨询评估、招标等中介机构要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区投资中介服务市场的良好氛围。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

(六)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办事机制。

区计委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我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连同国家制定的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及核准、备案项目的受理权限、条件及效力、程序、期限等一并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由区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办理核准、备案流程,建立计算机联网系统,编制专用软件,实施网络并联审批,缩短办理时限,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

三、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核准制。

1.由区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规定的核准权限,核准范围、核准条件、核准程序和期限,认真履行核准手续。

凡属于国务院下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的由地方核准且不涉及全市统一规划平衡、总投资在3万元以下的区域内项目及不跨区县实施的总投资3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均属区级核准项目。项目单位须向区计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对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计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包括申请报告及附件、澄清补充材料),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行业审核。相关行业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区计委书面反馈审核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区计委归纳行业审核意见及土地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意见,对申请项目进行核准。在进行核准过程中,如与相关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应在收到行业审核意见起2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区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附件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含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作出对项目核准的决定,及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的,经区计委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由区计委向项目申报单位核发《项目核准通知书》和项目核准代码,并抄送相关部门。项目单位凭核发的《项目核准通知书》到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附件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含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具体核准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土规划,生产力布局是否合理;主要产品是否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是否符合经济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共利益等。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审查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由区计委负责对注册在区域内各类投资主体(亦称项目申请人)的境外投资项目初审工作。

按照《**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申请人须向区计委提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及规定的附件。区计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工作,同时将初审意见呈报市境外投资项目审查、核准机构(市发改委)。

(二)项目备案制。

由区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备案项目手续。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权限、备案范围、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期限的规定,认真履行备案手续。

凡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总投资在5万元以下的区域内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属区级备案审理范围。项目单位应向区计委领取、填写《**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经区建委对开发资质证书审查合格的证明;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区计委在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的同时抄告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出行业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向区计委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区计委在收到所列申报材料、附件及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备案。

对确定备案的项目,发放《项目备案通知书》,给与项目备案代码,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项目单位凭区计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到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对不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及不予备案的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四、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后续监管

区计委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通知》及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中做到公开、透明,制订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公示办理要件等措施,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不得变相增加核准、备案事项,不得以核准、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不得拖延办理时限。对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加强对核准、备案项目的跟踪、服务。在严格履行《通知》对项目后续监管的规定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帮助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区域内由市级或国家核准、备案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协调和沟通。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其他

(一)在本《实施意见》之前区属各部门的有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有抵触的,均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本《实施意见》由区计委负责解释。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4

27年9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谢力群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审计厅坚持依法审计,积极推进审计转型,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在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对25年度审计所涉问题的整改情况也表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看,26年我省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预算执行不够严肃,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预算追加较多,会议、考察等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部分专项资金立项、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存在挤占、挪用现象;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投资绩效不佳;土地出让资金违规减免、违规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制度未得到落实;对国有企业监管还有待加强等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法制意识。严格预算执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规范预算追加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督促各部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二、三级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指导,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土地出让资金收支管理,完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和监管机制。坚持勤俭办事业,倡导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会议、考察、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制度。要从完善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入手,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立项管理,加大清理和整合力度,逐步解决专项资金过多、过散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改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透明度,切实解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过晚、结转过多以及挤占挪用等问题。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并把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依据。

三、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大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运营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绩效。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等各项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对国有企业及投融资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强化财务监督、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高度重视一些地方政府负债问题,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落实归口管理,规范举债行为,控制举债规模,健全预警机制,防范财政风险。

五、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对属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属于个性问题及预算执行单位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同时,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加强审计队伍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5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和市国资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50%以上(含50%)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所属企业)。

第三条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要求;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规模与企业实力、融资能力相匹配;

(五)企业投资决策坚持审慎原则,符合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类投资;

(二)设立全资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营、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股权类投资;

(三)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信托等金融类投资;

(四)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考虑到金融类投资在管理上的特殊性、复杂性,目前暂不按本办法实施管理,今后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论证市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按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投资的分类管理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市政府已确定的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管理办法操作。

第七条非金融类投资限制严格限制非金融类企业从事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活动,适度控制企业购买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金融类企业(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及其上级国资公司的金融投资规模和比例应当与自身的权益和财务融资能力相匹配。

第二章投资监管的职责

第八条市国资委职责市国资委在企业投资中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点对企业投资方向、投资决策程序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包括:

(一)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导向;

(二)审核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核准企业的计划外投资项目;

(三)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或核准管理;

(四)组织开展投资效益分析评价,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估等动态监督管理;

(五)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六)凡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九条市国资公司职责市国资公司是投资的责任主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三)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四)负责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

(五)开展投资分析,组织投资管理,报告投资项目管理情况。

(六)对所属企业重大投资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财务总监职责市国资委派出的财务总监是对监管企业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管的责任人,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监管企业执行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参与审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三)独立向市国资委报告有关情况或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年度投资计划市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市国资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含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审核通过后登记备案。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年度投资计划书与相关文件、资料;

(二)年度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

(三)投资方式及其比重结构;

(四)年度投资进度安排;

(五)投资项目汇总表。

第十二条年度投资计划申报程序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每年第四季度由市国资公司向市国资委提交下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并提供投资项目的项目计划书(或建议书)等相关文件或者材料;

(二)市国资委对市国资公司投资计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向市国资公司反馈审核意见;

(三)市国资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审核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设董事会的国资公司依据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四)市国资公司将经审议决定的正式年度投资计划、董事会决议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三条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市国资委审核市国资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重点为:

(一)投资方向与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方向是否一致;

(二)投资规模与融资能力是否相匹配;

(三)投资是否主要集中于企业核心业务;

(四)投资是否与其它市属国有企业类同或重复;

(五)投资行为是否过于分散(投资额原则上不得低于1万元)。

第十四条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市国资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调整内容,并及时报市国资委核准。

第十五条年度投资分析报告市国资公司应在当年度7月底之前将年度投资计划上半年实施情况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公司应当编制年度投资分析报告,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情况、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投资回报情况、金融投资情况等,并于下年度3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与核准管理

第十六条备案管理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一)经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单项投资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10%且低于1万元的投资项目;

(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市国资委履行备案手续的投资项目或市政府已确定的投资项目。

第十七条备案材料属于备案管理的投资项目,市国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报送以下备案材料:

(一)投资项目备案表;

(二)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三)项目概况、项目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意见;

(四)投资协议书或投资意向书;

(五)有关合作方的情况介绍、证明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备案工作时间市国资委自受理备案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第十九条核准管理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一)单项投资额达到企业净资产10%或单项投资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项目;

(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

(三)对企业发展或出资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项目;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市政府要求市国资委履行核准手续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二十条核准程序和材料属于核准管理的项目,市国资公司应在事前(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即向市国资委报告有关情况,凡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由市国资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国资公司应在投资项目专家评审通过并召开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报送以下申请核准材料:

(一)投资项目申请核准报告;

(二)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三)项目概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四)企业近期财务报告;

(五)投资意向书;

(六)有关合作方的情况介绍、证明资料;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核准工作时间市国资委自受理核准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准意见;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市国资委应当在上述时限内向企业说明理由。如遇特殊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出具核准意见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企业。

第五章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材料真实性市国资公司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或备案证明的,市国资委在查实后,有权终止投资项目的实施或要求企业按程序重新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项目变动管理已备案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市国资公司应在发生或发现之日起10日内书面报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可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要求市国资公司重新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一)资金来源及构成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投资额超出计划或预算20%(含20%)以上的;

(三)投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的;

(四)不能按规定行使股东权益的;

(五)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期限已备案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在一年内未实施的,市国资公司应向市国资委申请延期或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相应手续的,原核准、备案文件自行废止。

第二十五条其它申报事项凡需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的投资项目,由市国资公司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负责报送。

第二十六条投资决策评估市国资公司在投资项目完成(或竣工)一年内,需组织投资决策后评估工作,出具投资项目后评估报告,上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项目审计或后评估市国资委对备案、核准管理的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已完成的投资项目,市国资委根据需要组织项目审计或后评价。

第二十八条责任追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擅自进行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问题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则由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6

关键词:石油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1-828X(2013)05--01

一、投资项目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监督的机制、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从管理体制看,目前企业的投资主体、投资决策者和项目实施者“三位一体”,相互之间没有相互制约的关系,也难以形成相互监督的投资管理体制。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规章,如《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相关制度,项目在决策、招标和实施过程中就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如在招标阶段,有些工程没有实行招投标制,流于形式现象时而有之。

(二)项目监督的机构、人员、职责不落实

目前石油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决策、投资安排、组织实施、竣工结算由不同的管理部门进行分头管理。没有一个自始至终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组也多是临时组建,“项目上马建班子,项目完工散摊子”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三)项目管理与监督在不同环节开展的不均衡,项目决策监督空白

随着项目管理的实施,油田在项目监督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就项目不同环节的监督情况看,开展的不平衡,项目决策的监督还处于空白领域。可研本身是对拟建项目技术上、经济上及其他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目的是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给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但是许多投资决策者不重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而盲目决策,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不仅关系到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也涉及到目前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与监督机制问题。

二、投资项目监督的环节与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督

项目前期工作监督包括项目法人(经理)的选聘情况、决策情况、前期文件的编制深度和真实性、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及设计情况等。

前期文件监督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按项目管理的要求选聘项目经理,前期文件的编制是否出现错、漏现象,编制深度、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估是否达到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标准。

对项目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是否有“拍脑袋”项目、是否有仅为表现政绩的项目。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尊重客观规律,是否把投资回报作为决策的必要条件等。

项目设计监督的重点是在设计过程中是否有任意提高标准、增加功能,是否有随意进行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项目设计是否超过投资计划:设计变更增加投资是否超出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标准、施工质量、投资控制、项目进度等。施工内容和施工标准的监督,主要监督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无不按原设计方案施工,有无擅自增加施工内容,有无擅自提高施工标准,有无投资超支的情况,是否按计划项目运行时间表组织施工等。项目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负责。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其返工,对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三)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的监督

项目监督部门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监督的重点是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内容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施工标准与设计标准是否相符,竣工验收的材料是否齐全等。结算运行情况的监督,重点是监督采用的定额标准,是否按期结算,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等。

三、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督需要完善的措施

要做好对石油企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关键在于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职能等方面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应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完善程序,注重实效,逐步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以企业自身监督为基础的上下互联的监督约束机制,并创造条件向多元化监督约束方向发展。

(一)建立投资监督机制

石油企业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国家作为出资人,公司作为一级法人,代表国家实行投资管理权,是投资主体。因此,公司也应该是投资监督的主体。为保证石油企业投资方向和决策的正确性,公司应成立项目决策监督机构,实行对各事业部等投资决策部门的监督。各石油企业也可设立分支机构,由公司统一领导,统一行使监督职能,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项目决策阶段,重点监督企业投资决策层。同时还要建立投资项目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违反报告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制订并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要使项目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一制度要有统率企业各管理层的功能。因为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涉及到现行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计划、劳资、财务、供应等多方面、多环节,因此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就必须由公司统一制订,并要求这一管理办法能与其他相关的管理办法相互衔接。通过明确项目监督部门、监督对象和监督部门的权力、责任与义务,使各石油企业在进行项目监督时有章可循。

(三)加强对项目监督人员的监管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7

[关键词]烟草;经济责任;“三重一大”;审计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7236

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台的《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中明确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及绩效评价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作部署情况、“三重一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薪酬发放、职务消费以及廉洁从业规定遵守情况等。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突出对被审计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用审计监督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10〕17号),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对外投资、大额采购、技术改造等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包括银行开户、定额存款等)的制度建立、程序执行和实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政策规定。

1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情况

1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情况

审查被审计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健全。主要包括:是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决策范围、事项、主体、权限界定等是否全面恰当、依法合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严密、便于操作;是否建立了决策回避制度、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等。

12“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审查被审计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主要包括决策议题的提请和确定是否符合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是否按要求进行调研和论证;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是否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决策会议是否预先告知,是否提前足够时间为与会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会议是否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参与决策人员是否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是否按“末位表态制”规定在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时是否推迟做出决策,是否存在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事项,临时决定事项是否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是否完整、详细地记录议事决策会议全程等。

13“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情况

审查被审计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具体实施是否合法合规,主要包括做出的经济决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的有关规定,是否属于法定职责、权限范围之内;决策作出后按规定须上报审批的是否在上报批准后实施,按规定须公开的是否做到决策、过程、结果、制度依据同步公开;决策的落实部门和督办机制是否明确,对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是否进行了考核评价;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的情况,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是否重新履行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决策失误及纠错改正的情况,未按规定程序决策的是否追究了责任等。

2重大投资、采购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1重大工程投资项目

按照《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国烟审〔29〕485号)和《烟草行业工程审计操作指南》(国烟审〔2013〕473号)等文件的要求,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是计划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未经批复擅自投资,擅自超投资规模、超建设标准、变更投资项目内容的项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项目;是否按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二是实施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未按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擅自进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的项目;项目是否进行了开工前审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工程款支付等是否经过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变更洽商等手续是否完备,计价是否合理,是否对投标报价进行回标分析;三是竣工管理方面,是否按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竣工结算、决算和验收等管理程序规定执行;竣工资料是否完备,是否及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归档,是否取得规划、消防、环保、安全、质量监督等政府管理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是否建立必要的项目管理机构或管理制度,开工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竣工决算。

22信息化投资项目

按照《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烟计〔2012〕365号)、《烟草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国烟办〔2011〕529号)、《烟草行业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烟办〔2014〕133号)的要求,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是计划和预算管理方面,检查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充分,审批制度是否完善,职责是否明确,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按照计划与预算执行,有无超计划与预算的情况;二是项目实施管理方面,检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的制订和执行是否合规,过程管理和监督职责是否严格到位;三是验收和付款管理方面,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组成验收小组对信息化投资项目按合同进行数量、质量等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依据,是否根据信息化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供货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名称是否完全相符,项目后评估管理是否严格执行。

23重大物资采购项目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烟审〔2010〕306号)和《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2012〕313号)的要求,对除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烟用物资、非烟用物资及服务类等采购项目的计划与预算、采购方式确定、采购过程控制、监督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一是烟用物资重点关注烟叶生产配套物资和物流配送物资,非烟用物资关注办公、劳保和设备等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关注两烟运输、管理咨询、科研外包、信息化维护、软件开发服务等;二是检查物资采购项目申购、审批、执行的制度是否完善,职责是否明确,手续是否完备。采购方式和价格确定的合规性;检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并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的制订和执行是否合规,过程管理和监督职责是否严格到位;检查物资验收、存货管理、付款进度、项目后评估等管理是否合规有效;三是物资采购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业务流程是否清晰明确;各个环节是否建立了授权审批制度;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制度规定,按东项一卷”序时整理装订过程资料等。

⒖嘉南祝

[1]郭华,张朝晖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与“三重一大”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探讨[J].商业会计,2013(14):53-54

[2]张婉丽浅谈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内部审计[J].新财经:理论版,2012(5).

[3]单玉桂浅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J].现代经济信息,2015(2).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篇8

关键词:C集团;企业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1-828X(2013)02--01

一、C集团投资管理体系介绍

C集团的投资管理体系是伴随着公司发展的历史逐步形成的,是C集团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和挑战,结合自身管理经验,不断学习借鉴,逐步建立的具有公司特色的“投资管理体系”。

(一)投资管理基本思路

第一,C集团投资管理坚持“突出发展重点”的原则,以做大做强六大业务板块为核心,以优化产业链条、转型升级为重点,不断推动C集团核心竞争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第二,C集团的投资,坚持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正确把握投资方向的原则,投资放在主业或与主业高度相关的上下游产业方向上,同时按照适度相关的原则,投资多元化产业。

第三,C集团的投资管理,坚持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加强现行投资管理制度为基础,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管理、运营和评价的科学性,不断提升投资项目管理队伍水平,完善投资管理体系。

(二)投资管理体系概述

1.投资管理模式

C集团的投资管理实行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方式,从提出投资项目到项目正常运营的全周期的每个环节都进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三个管理阶段:投资审批管理、投资实施管理和项目运营管理。

2.投资管理制度

C集团按照投资管理的原则,依照上级单位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首先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集团各级权力机构对投资管理的基本职责;其次,研究制定了《C集团投资管理办法》、《C集团投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C集团投资后评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投资管理制度文件,保证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在下属单位层面,明确要求各所属单位在严格执行C集团投资管理规定的同时,应按照本单位发展实际和投资要求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此外,C集团还采取定期对投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实现规章制度的宣贯和管理经验的推广。

3.投资决策审批程序

C集团是2011年实现成功改制的国有企业,正在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新治理架构下,C集团的投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包括集团总部的投资和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根据投资项目分为股权投资类和资本性支出类,再按照投资金额设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投资管理的组织架构分为三级:一是C集团上级单位;二是C集团总部;三是C集团所属子公司。每级机构都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投资管理委员会等投资管理决策机构。通过三级决策审批程序实现投资项目从前期论证到投资批复的管理,确保投资项目可行,风险可控。C集团规划与资本运营部是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投资管理流程

C集团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投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投资审批、运营监管、项目后评价等。具体流程(举例)如下:

项目立项流程:

与其他投资管理流程相比较,C集团的投资管理流程更注重严谨与高效的结合,力求避免各环节拖沓给投资带来的时间损失和机会损失,同时关注投资风险的控制,由各级审批机构全方位把控投资风险。

二、C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

C集团通过对投资管理工作的分析和总结,认为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薄弱环节:

第一,C集团对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期论证尚不规范、不科学。C集团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运用合作、参股、重组等多种方式完成了多个投资项目,从投资的效果来看,大多数投资项目都实现了预期的投资目标,但也有部分项目投资效果不理想。回顾投资项目的论证和决策过程,认识到,由于缺乏投资管理工作的经验,对前期可行性论证工作不够重视,使得少数项目在决策前期,论证不够规范、科学,甚至夸大了投资收益和回报。特别是当企业面对短期机会、快速决策的投资业务时,前期论证的不充分、不规范、不科学,对投资决策的形成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二,C集团投资尚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主业发展的战略要求。C集团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多个投资项目虽然基本达到了预期投资目标,但也有少数子公司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缺乏明确的投资规划,投资没有计划性和系统性,使投资的作用大打折扣,或者有的子公司对自身定位不清晰,没有专注主业的发展。因而目前C集团公司的投资还相对分散,不能达到高度集中,不能突出满足重点主业方向的发展要求。

三、C集团投资管理改进策略

(一)坚持投资活动与发展战略相契合

C集团公司应通过打造从战略出发、全过程管理的闭环投资管理体系。C集团投资活动要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构建核心业务板块、完善产业链条而展开。C集团应不断增强企业投资活动与集团发展战略的契合度,建立“规划、计划、项目”间有机衔接的理论架构和方法体系,保证公司的投资能够满足战略发展要求,使投资工作有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二)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投资管控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国有投资项目评估系统,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插图1

读了文章国有投资项目评估系统,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有什么相关的感受或者感悟没,都可以联系我们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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