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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系统,投资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插图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委、行署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内设机构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财务科)

(一)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全面深化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对口帮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督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

(三)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党务公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职务职级调整及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以及两办督查室和委领导批转要求限时办结的重要事项。

负责考核指标: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信访工作、保密工作、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开、“访惠聚”、对口帮扶、国家安全责任制、民族团结、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工作,指导工青妇、残联、全面深化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

主要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纪委监委、政府办、地区发改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疫情指挥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民政局(残联)、卫健委、工会、团委、妇联。对接驻托斯特乡森塔斯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

科室电话号码:6181132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一带一路工作科、政策法规科)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

(二)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建议;

(三)协调区域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

(四)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五)提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

(六)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城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等。

(七)协调供给侧结枃性改革相关工作。

(八)协调推进实施东带一路”建设资金融通、贸易畅通、设施联通、政策沟通和人文交流领域相关工作以及产能和国际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城重大项目的国际和地区合作;

(九)研究提出推进实施东带一路”建设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全县参与东带一路”双边多边合作;拟订并推进实施全县对外开放规划;指导边境贸易能力建设;

(十)协调与相关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国际组织合作有关事宜,参与重要经济对话和重大经济外交活动。

(十一)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综合性产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及建议,拟订流通设施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

(十三)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降低企业成本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议、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十四)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统筹街接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负责国民经济相关重要文件、材料的撰写工作、依法行政、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地区发改委一带一路”工作科、地区发改委政策法规科、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科室电话号码:6181109

三、项目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和评估督导科)

(一)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章草案;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备案;申报和下达中央、自治区、地区、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投资项目。

(二)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重大项目投融资对接服务。

(三)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合作。

(四)分析全县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审核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含调整)等工作;按职责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指导全县重大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域内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后期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我委职责内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要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六)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做好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相关工作;推进要素市场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考核指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地委部署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情况、年度改革任务落实推进及完成情况、改革工作机制运行情况、政务服务(大厅)。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发改委项目建设和评估督导科。

科室电话号码:6181107

四、农村经济发展科

(一)提出农村经济、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街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草原、生态等行业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申报落实相关项目和投资。

(二)推进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措施建议;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西部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推进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城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开发整治、土地利用和保护政策;统筹我委行业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等相关工作。

负责考核指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工作。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科、县扶贫办。

五、对口援疆服务中心(社发援疆科、经贸产业科)

(一)承担县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我县援疆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配合援建地编制对口援疆综合规划、年度计划,开展援疆规划中期评估,做好援疆绩效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督促援疆项目建设。

(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监测分析县域内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措施;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重要商品流通计划、进出口计划;

负责考核指标:援疆项目工作、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和援疆工作科、地区发改委经贸产业科、吉林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吉木乃县分指挥部。

科室电话号码:6191961

六、交通能源科

(一)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自治区、地区发展规划的街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措施建议;提出交通领城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通用航空发展计划及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能源综合业务;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内的绿色发展,能源、能源体制改革、煤炭煤层气、电力电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包括炼油、管道)、能源科技装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对外开放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按权限审核全县煤炭、电力电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包括炼油、储备、管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协调全县能源重大项目及创新型项目实施、清洁能源供暖、农村电网建设、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等工作,统筹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协调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协调开展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煤炭淘汏落后产能、境外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电力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能源建设、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产能公告登记、电力需求管理和保障重点用电,以及发电、供电计划和电力市场交易等有关工作。

(四)承担全委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考核指标:污染防治攻坚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工作、安全生产。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交通能源科、县安监局、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企业。

七、价格收费和成本服务中心

(一)严格执行国家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性收费、部分公用事业价格和相关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政策;

(二)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减负等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三)协调推进全县能源价格、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水资源价格,以及我县管理的能源价格政策提出修订,全县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定价目录建议,指导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城市供热等领域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相关价格措施;开展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认定和价格练合协调工作;

(四)落实上级政府定价、收费权限,指导县域内的能源价格、水资源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成本调查和监审管理工作;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行为。

负责考核指标:食品安全。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价格收费和成本监审科。

八、物资储备科(粮食管理科)

(一)研究提出全县救灾物资、食盐、粮油储备制度、储备体系、储备规划和储备计划建议并组织落实;负责牵头拟订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我县生活类教灾物资储备,承担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对食盐粮油等物资代储企业条件的审核工作、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提出救灾物资轮换计划和建议,承担粮油、食盐的市场分析、监测预警,落实自治区、地区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救灾物资应急工作协调及联络,负责制定物资储备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健全物资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出台相关处理意见和追责建议。

(二)开展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建议,提出产业化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相关统计;负责粮食行业技术交流与使用;负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三)负责编制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分析、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建议;落实自治区、地区粮食购销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粮食储存安全和质量安全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研究制定军粮供应政策,负责网点规划和建设,负责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的认定。

(四)负责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组织编制全县粮食储备应对突发事件总预案:指导全全县粮食质检体系、产后服务体系运营工作;负责拟定粮食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粮食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并组织落实;负责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转办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置、反馈工作,具体承担粮食安全专员(县(市)长)责任制、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牵头拟订粮食仓储和物流、信息化建设,军粮供应、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相关工作。

主要对接:地区发改委物资储备科、地区发改委粮食管理科。

科室电话号码:6183563

九、兵地融合

(一)坚持维稳戍边东盘棋”、疫情防控东张网”,全力支持一八六团改革稳定发展,不断增强兵地融合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二)强化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推动兵地反恐维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广泛开展兵地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基层党建共建活动,继续加强兵地干部人才交流,推进兵地干部交流挂职和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

负责考核指标:兵地融合

主要对接:地区兵地融合办、186团兵地融合办

十、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2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19:30(冬季)

办公地址:团结南路8号(团结南路西三区)

联系电话:618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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